商業廚房為什么應設廚房自動滅火裝置?
以往的廚房滅火系統是指針對廚房建筑物本身的報警及滅火保護系統,最常見的煙感、溫感探測器報警和水噴淋滅火系統等。但是由于廚房火災多起因于灶臺用火失控,引燃集油煙罩和排煙管道內的油垢釀成難以撲救的通天大火。因此,廚房的熱廚加工設備“灶臺、集油煙罩、排煙管道”就成為廚房內的重點保護對象;而針對廚房中熱廚加工設備實現“局部重點滅火保護”的系統稱為“廚房設備自動滅火裝置”,廚房設備自動滅火裝置與廚房內水噴淋滅火系統是保護對象不同的、兩個互相獨立的、互不干擾的滅火保護系統。
為什么要設置具有煙罩滅火功能的廚房設備自動滅火裝置?
由于廚房烹飪油通常是高閃點(315-450度)的食用油,而食用油溫度達到360-366攝氏度時,油鍋里的油將開始自燃形成火災,其火災特點為:火勢擴大速度快,熱容大,煙道火災隱蔽性強撲救困難。因而快速撲滅火焰是撲救廚房火災的難點之一,抑制復燃是撲救廚房火災的難點之二,遏制煙道火災的蔓延是撲救廚房火災的難點之三。
廚房設備自動滅火裝置適用于哪些場所?
適用于但不僅限于賓館、飯店、餐館、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工廠等火災高危單位的廚房操作間內,具體應設置的場所如下 :
建筑面積超過1000m2(或200m2、500m2)的餐廳或食堂。
有明火作業的食品加工場所的明火部位。
建筑面積超過10000m2公眾聚集場所內的酒店、餐廳、食堂。
位于公用建筑使用單位內的、建筑面積超過2000m2或地下面積超過500m2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的餐廳或食堂。
地下建筑面積超過2000m2的商場、市場內的餐廳或食堂。
床位超過200人的賓館、飯店、醫院、養老院、福利院內的餐廳或食堂。
床位超過1000人的寄宿制學校內的餐廳或食堂。
座位超過3000人的體育館內的餐廳或食堂。
座位超過30000人的體育場內的餐廳或食堂。
建筑面積超過2500m2且同一工時用工人數超過100人的加工型勞動企業餐廳或食堂。
建筑超過50m的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廣播電視樓、財貿金融樓的餐廳或食堂。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內的餐廳、食堂。
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建筑面積不小于5萬m2的集兩種或兩種以上功能的單體、多棟商業建筑及組合體。
采用木結構或磚木結構全國和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收藏全國、省重點保護文物的公共博 物館、檔案館的餐廳或食堂。
設計規模中型以上甲、乙類易燃氣體或液體的生產企業及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的重大危險源企業的餐廳或食堂。
省或市人民政府認為應當列入火災高危單位管理的其他單位的餐廳或廚房。
為什么廚房設備自動滅火裝置宜采用藥劑和水共同作用滅火?
火遇水則滅,但廚房食用油火災,如果僅用水滅火,不僅起到滅火作用,可能還會擴大燃燒范圍,因為燃燒的熱油遇水后會迸濺到周圍,還有可能造成人身傷害。
根據新強制性標準GA498-2012《廚房設備滅火裝置》第5.1.4條文說明:廚房設備滅火裝置滅火性能應具有防止復燃的功能。產品必須在噴射滅火劑實施滅火后,能自動切換成噴射冷卻水狀態,防止復燃。
根據CECS233-2007《廚房設備滅火裝置技術規程》第3.3條的要求,滅火劑噴射時間不小于10秒,噴射冷卻水時間不小于5分鐘。
因此,應采用廚房專用滅火劑先將油鍋、煙罩或煙道的明火滅掉,再用細水霧來吸收熱能,防止復燃,達到迅速滅火的目的。而為了不對食品產生污染,避免造成人體危害,食用油專用滅火劑應是無毒、無害、無污染、無腐蝕的專用滅火劑。
廚房設備自動滅火裝置的保護區是如何定義和劃分的?
廚房設備自動滅火裝置的保護區是指一組熱廚加工設備及所對應長度的油煙罩和排煙進口至煙道防火閥處共同組成的被保護區域。
一組熱廚加工設備(灶具)可以用一套或多套廚房設備自動滅火裝置保護,多套時采用縱向分區保護。目前國產廚房滅火設備多數采用兩種規格,即:單瓶組、雙瓶組。根據中國市場上各品牌產品的功能配置也不相同,其中進口產品以按滅火劑容量計算保護區域居多,而國產產品大多數是按灶具的灶眼數量及風口數量計算保護點位,根據點位計算使用套數。
其實很多時候廚房設備滅火裝置在廚房中的應用是很普遍的現象,但是并不意味這個裝上一套質量合格的滅火產品就覺得高枕無憂了。因為一般來說廚房環境多為潮濕、重油煙的情況,所以定期對廚房設備的滅火裝置進行維護管理非常重要的,只有對滅火裝置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才能確保滅火裝置的安全可靠。
那么,我們平時該如何去檢查呢?接下來我們就給大家詳細講述一下廚房設備滅火裝置的定期檢查及維護攻略。
一、維護管理人員應熟悉廚房設備滅火裝置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維護方法,并定期進行檢查及維護。
每月應對裝置進行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內容及其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滅火劑貯存容器組件、驅動氣體貯存容器組件、管路、噴嘴、閥門及其驅動裝置、感溫器、控制裝置等全部與本產品有關的組件,應無碰撞變形及其它機械性損傷,表面應無銹蝕,保護層應完好,銘牌和保護對象標志牌應清晰,手動操作裝置鉛封和安全標志應完整;
2 貯壓式滅火劑貯存容器和驅動氣體貯存容器內的壓力,不得低于壓力顯示器綠色區域范圍;
二、每半年應對裝置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滅火裝置、滅火劑輸送管路和支、吊架應牢固,無松動;
2 連接管應無變形、裂紋及老化;
3 噴嘴孔口應無堵塞,噴嘴防護帽應無脫落;
4 滅火劑輸送管道有損傷或堵塞現象時,應進行嚴密性試驗和吹掃。嚴密性試驗宜采用清水進行,試驗壓力應為滅火劑貯存容器設計工作壓力,壓力保持3min,壓降不應超過試驗壓力的10%;
三、每年都需要對裝置進行一次模擬噴放試驗。
當采用廚房設備專用滅火劑時,每3年應更換滅火劑。
當檢查和試驗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解決,對損壞或不合格的裝置組件應立即更換,并應使裝置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